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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落实“四个最严”
市场监管总局等4部门部署保障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本报讯 (记者 岳倩)日前,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各地有关部门保障春季学校食品安全,全力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通知》要求,要全心守护,压实落细“两个责任”。各地要坚决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有关部门要依职责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压紧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的制度机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指导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依法配备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学校和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和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指导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在开学前全面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加大对因受新冠疫情影响、较长时间停止餐食供应的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的指导检查力度,及时防范化解食品安全隐患。
《通知》提出,要全程严控,规范加工制作过程。各地市场监管、教育部门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按照要求,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留样等制度,强化食品采购、贮存、加工、配送和餐饮具清洗消毒等各环节管理,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各地教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学校设定招标门槛、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及时公布中标的校外供餐单位名单,建立健全校外供餐单位引进和退出机制。
《通知》强调,要全覆盖检查,加大监督整改力度。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综合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指导约谈、行政处罚等方式,依法依规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督促限期整改到位,严肃查处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等面向未成年人无底线营销食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各地教育部门要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确需设置的,不宜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各地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涉嫌犯罪的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学校及周边、网络平台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通知》指出,要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工作,加强食品在采购、储存、加工、发放等环节的减损管理,培养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文明用餐习惯。要提高师生健康素养,为学校提供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指导,为学生普及食源性疾病防控和平衡膳食的知识技能,倡导学生餐食减油、减盐、减糖。要提升智慧监管效能,持续推进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提质扩面,加快智慧监管赋能。鼓励家长委员会等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社会共治氛围。